​津曼特ADC药物联合治疗her2阳初治胃癌

津曼特ADC药物联合治疗her2阳初治胃癌

项目介绍

项目基本信息

试验分期

Ⅱ期

适应症

初治her2阳胃癌

试验名称

评价 JSKN003 联合治疗在 HER2 阳性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一线胃/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治疗,或可切除胃/胃食管结合部腺癌围手术期治疗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 II 期临床研究

拜访科室

胃肠外科;肝胆外科;肿瘤外科;消化内科;肿瘤科;放疗科;介入医学科;腔镜科

报名材料

1、病理报告;2、既往治疗方案;3、末次出入院记录;4、最近一次血项报告;5、CT报告

项目结算标准

治疗方案

试验药组

详见用药

对照药组

药物介绍

暂无

用药介绍

队列 A:JSKN003:6.3 mg/kg Q3W;卡培他滨:1000mg/m2,BID,D1-D14,Q3W;恩朗苏拜单抗:360mg,Q3W;,队列 B:JSKN003:6.3 mg/kg Q3W;卡培他滨:1000mg/m2,BID,D1-D14,Q3W;KN026:10mg/kg, Q3W;恩朗苏拜单抗:360mg,Q3W;,队列 C:JSKN003:6.3 mg/kg Q3W;卡培他滨:1000mg/m2,BID,D1-D14,Q3W;奥沙利铂:130mg/m2,Q3W,至多 6 个治疗周期;恩朗苏拜单抗:360mg,Q3W,均为每 3 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入排标准



简要入排

2) 既往接受过拓扑异构酶 I 抑制剂类 ADC 治疗;

HER2 阳性(HER2 阳性定义为 IHC 2+/FISH 扩增或 IHC 3+);

完整入选标准

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标准才有资格参与试验:

1) 年龄≥18 周岁;

2) 组织学或细胞学诊断的胃/胃食管结合部腺癌;

3) 一线队列: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既往新辅助/辅助治疗结束 6 个月后进展的参与者可以入组);

围术期队列:既往未接受过治疗的可切除的 HER2 阳性(II-Iva 期)胃/胃食管结合部腺癌;

4) HER2 阳性(HER2 阳性定义为 IHC 2+/FISH 扩增或 IHC 3+);

5) 一线队列:根据 RECIST v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且该病灶既往未经过放疗或放疗后病灶发生明确进展;

6) ECOG PS 评分 0-1 分;

7) 预计生存期至少 3 个月;

8)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实验室检查符合下列标准(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a. 中性粒细胞绝对数≥1.5×109/L;

b. 血小板≥100×109/L;

c. 血红蛋白≥90 g/L;

d. 总胆红素≤1.0×ULN,肝转移参与者总胆红素≤1.5×ULN;

e.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1.5×ULN,肝转移参与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2.5×ULN;

f. 血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60 mL/min(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g.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9)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参与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药后至少7 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避孕药、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参与者在入选前 7 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10) 充分了解本临床试验,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完整排除标准

符合以下任一标准的参与者将从本试验中排除:

1) 入组前 28 天内进行全身化疗或其他试验干预,或首次给药前 14 天或 5 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进行了免疫治疗(例如白介素、干扰素、胸腺肽等)、激素治疗或靶向治疗;

2) 既往接受过拓扑异构酶 I 抑制剂类 ADC 治疗;

3) 筛选时存在脑转移或脊髓压迫(完成局部治疗且在本研究入组前因该适应症停用糖皮质激素至少 4 周,且中枢神经系统影像学检查和脑转移症状稳定至少 4 周者除外);

4) 对于 PD-L1 CPS≥1 的参与者,正在接受长期免疫抑制剂治疗(例如环孢霉素)或每天需要进行系统性类固醇治疗(例如>20 mg 强的松或等效药物),使用喷鼻、吸入性或其他途径的局部糖皮质激素治疗者除外;

5) 对于 PD-L1 CPS≥1 的参与者,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或入组前 2 年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且仍需要接受全身性治疗。但允许患以下疾病的参与者进一步入组筛选: 控制良好的Ⅰ型糖尿病、 需接受激素替代治疗且控制良好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如白癜风、银屑病或脱发),或预计在无外部触发因素的状态下病情不会复发的参与者;

6) 同时参与另一项临床试验,除非为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试验或处于干预性试验的随访期;

7) 入组前 28 天内接受过大手术或有创干预治疗的参与者。或在试验期间有计划接受系统或局部肿瘤切除术(围术期队列不适用);

8) 入组前 14 天内使用过任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具有抗癌活性的中成药(无论何种癌症类型);

9)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制剂中的其他成分、辅料过敏反应严重;

10) 入组前有活动性的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对于随机前无活动性感染临床表现,而给予预防感染治疗的参与者,可考虑入组;

11)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抗体检测阳性;

12) HBsAg 和 / 或 HBcAb 阳 性 且 HBV-DNA 高 于 可 测 量 下 限 或 2500 拷 贝 /mL(500 IU/mL)(以较低者为准),HCV 抗体阳性且 HCV-RNA 高于可测量下限或 1000 拷贝/mL(以较低者为准)者;

13) 入组前 2 年内有结核病治疗史;

14) 患有任何严重程度的间质性肺病和/或严重肺功能损伤病史、需要激素治疗的间质性肺炎病史,或在筛选时影像学无法排除疑似间质性肺病/肺炎;

15) 已知二氢嘧啶脱氢酶 (DPD) 低水平或缺乏者;

16) 目前存在周围神经病变> 1 级;

17) 入组前 28 天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肝脏疾病、溃疡性结肠炎、炎症性肠病等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疾病;

18)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a.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b. 静息状态下,12 导联心电图检查得出的 QTcF>480 ms;任何增加 QTc 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风险的因素,如心衰、低钾血症、先天性长 QT 综合症、长 QT 综合症家族史或一级亲属中有小于 40 岁发生无法解释的猝死、使用任何已知可延长 QT 间期的合并药物;

c. 首次给药随机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 3 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d.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Ⅱ级或左室射血分数<50%;

e. 控制不良的高血压(筛选期收缩压≥160 mmHg 和/或舒张压≥100 mmHg);

19) 5 年内其他恶性肿瘤病史或同时患有其它活动性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癌、表浅膀胱癌、前列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等可以入组);

20) 入组前 28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注:季节性流感疫苗是广义上的灭活疫苗,允许使用;

21) 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如严重克罗恩病,吸收不良综合征等);

22)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3) 研究者认为参与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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