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人源化抗 HER2 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ER2阳性晚期胃癌一线
项目介绍
项目基本信息
试验分期
Ⅲ期
适应症
初治已知 HER2 阳性晚期胃或胃食管交界部腺癌患者
试验名称
一项 HLX22(重组人源化抗 HER2 单克隆抗体注射液)联合曲妥珠 单抗和化疗(XELOX)对比曲妥珠单抗和化疗(XELOX)联合或不 联合帕博利珠单抗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食管交界部和胃癌 的随机、双盲、多中心、III 期临床研究
拜访科室
胃肠外科;肝胆外科;肿瘤外科;消化内科;肿瘤科;放疗科;介入医学科;腔镜科
报名材料
1、病理报告;2、既往治疗方案;3、末次出入院记录;4、最近一次血项报告;5、CT报告
项目结算标准
治疗方案
试验药组
HLX22(15 mg/kg)+ 曲妥珠单抗 + 化疗(XELOX)± 安慰剂
对照药组
安慰剂(HLX22)+ 曲妥珠单抗 + 化疗(XELOX)± 帕博利珠单抗
药物介绍
暂无
用药介绍
合格的受试者将按照 1:1 比例随机进入以下两个治疗组:,试验组:HLX22(15 mg/kg)+ 曲妥珠单抗 + 化疗(XELOX)± 安慰剂(可瑞达/Keytruda,以下均称作帕博利珠单抗),每 3周一次(Q3W),对照组:安慰剂(HLX22)+ 曲妥珠单抗 + 化疗(XELOX)± 帕博利珠单抗,Q3W
入排标准
简要入排
HER2 阳性肿瘤,定义为由中心实验室基于原发或转移肿瘤评估为 IHC 3+,或 IHC 2+且 ISH +或 FISH+。
完整入选标准
患者入选本研究需满足以下所有标准:
1. 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 ICF;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2.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已年满 18 岁的男性/女性。
3. 存在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既往未接受过治疗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 HER2 阳性胃或胃食管交界部腺癌。
4. 由 IRRC 根据 RECIST v1.1 评估有可测量病灶,靶病灶不能仅为骨转移病灶。
5. HER2 阳性肿瘤,定义为由中心实验室基于原发或转移肿瘤评估为 IHC 3+,或 IHC 2+且 ISH +或 FISH+。
6. 随机前 7 天内 ECOG PS 评分为 0-1
7. 预期生存期≥ 6 个月。
8. 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且乙肝核心抗体(HBcAb)(-);如HBsAg(+)或 HBcAb(+),则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必须< 2500 拷贝/mL 或 500 IU/mL 或处于本研究机构正常值范围内。
9. HCV 抗体(-);如 HCV 抗体(+),入组前 HCV-RNA 检测必须阴性。必须排除同时感染乙肝和丙肝的受试者(HBsAg 或 HBcAb检测呈阳性,HCV 抗体检测呈阳性)。
10. HIV 抗体(-);如 HIV 抗体(+),受试者应已接受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至少四周,并在入组前 HIV 病毒载量低于 400 拷贝/mL。
11. 有足够的脏器功能,即符合下列标准(在本研究随机前 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白蛋白、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CSF]治疗)
血液系统
嗜中性粒细胞
(ANC) ≥ 1.5×109/L
血小板(PLT) ≥ 100×109/L
血红蛋白(Hb) ≥ 90 g/L
肝功能
总胆红素(TBIL) ≤ 1.5×正常值上限(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2.5×ULN;肝转移患者≤ 5.0×UL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 2.5 × ULN;肝转移患者≤ 5.0×ULN
碱性磷酸酶(ALP) ≤ 2.5×ULN;肝转移和/或骨转移患者≤ 5.0×ULN
白蛋白 ≥ 25 g/L
肾功能
肌酐清除率(CrCl) ≥ 50 mL/min(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凝血功能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 1.5×ULN
凝血酶原时间(PT) ≤ 1.5×ULN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 1.5×ULN
12.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在随机前 7 天内血妊娠检测阴性。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和有生育能力女性伴侣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在研究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研究治疗后至少9个月采取至少一种医学认可的高效避孕措施(如宫内避孕装置、避孕药或避孕套)。
完整排除标准
患者若符合以下任何一条排除标准,则不能入选本研究:
1. 随机前 2 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的患者。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前列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和甲状腺癌可以入组。
2. 曾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胃癌或胃食管交界部腺癌的治疗。但可能曾接受过新辅助或辅助治疗,如在随机前至少 6 个月内没有疾病进展的证据,可入组。
3. 曾使用过多柔比星,体内浓度> 360 mg/m2(或等效药物);注:等效药物包括表柔比星> 720 mg/m2、米托蒽醌> 120 mg/m2、伊达比星> 90 mg/m2,或大于相当于 360 mg/m2多柔比星的多柔比星脂质体或其他的蒽环类抗生素。如果使用了一种以上的蒽环类抗生素,则其累积剂量一定不能超过相当于 360 mg/m2 的多柔比星。
4. 既往接受过任何 HER2 靶向治疗。
5. 先前治疗产生的残余毒性作用。允许存在脱发。
6. 活动性胃肠道出血(根据国家癌症研究所[NCI]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v5.0,等级≥ 2)。
7. 存在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
8. 随机前半年内发生脑血管意外、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和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 QTc 间期≥ 470 ms)(QTc 间期根据Fridericia 公式计算)。
9. 按照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受试者患有Ⅲ或Ⅳ级心功能不全或彩色多普勒超声心动图(ECHO):左室射血分数(LVEF)< 55%。
10. 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活动性肺结核患者。
11. 随机前 28 天内接受活疫苗治疗的患者;季节性流感或灭活的COVID-19 疫苗除外。
12. 随机前 28 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的患者。
13. 随机前 28 天内接受过根治性放疗的患者。
14. 随机前 28 天内正在参加或参加过研究药物研究或使用过研究器械的患者。
15. 已知对任何单克隆抗体或研究药物辅料有严重过敏史的受试者。
16. 已知有精神药物滥用或药物成瘾史的受试者。
17. 哺乳期患者。
18. 已知患有二氢嘧啶脱氢酶缺乏症或正在使用抗病毒药物索利夫
定或其化学相关类似物,如溴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