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沃利单抗注射液实体瘤,非小细胞肺癌,肝癌,肾癌-Z计划
项目介绍
项目基本信息
试验分期
Ⅱ期
适应症
实体瘤,非小细胞肺癌,肝癌,肾癌
试验名称
恩沃利单抗(KN035)联合仑伐替尼治疗晚期实体瘤的多中心、开放标签、Ib/II期临床研究
拜访科室
肝胆外科;泌尿外科;消化内科;肾内科;肿瘤科;放疗科;介入医学科;腔镜科
报名材料
1、病理报告;2、既往治疗方案;3、末次出入院记录;4、最近一次血项报告;5、CT报告
项目结算标准
治疗方案
试验药组
恩沃利单抗注射液+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
对照药组
苹果酸舒尼替尼胶囊
药物介绍
PD-L1单域抗体Fc融合蛋白
用药介绍
试验组:恩沃利单抗注射液(注射)400 mg Q4W,皮下注射,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口服)NSCLC和RCC受试者给药方案同Ib期确定的RP2D,QD 口服; HCC受试者仑伐替尼8/12 mg QD 口服(体重<60 kg/≥60 kg),试验组药物都为每 28 天为一个治疗周期,连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不可耐受或撤回知情同意(以先发生者为准)对照组:苹果酸舒尼替尼胶囊50 mg QD(4粒),口服给药,持续4周,然后停药2周(4/2给药方案),每42天为一个治疗周期,连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不可耐受或撤回知情同意(以先发生者为准)
入排标准
简要入排
根据RECIST v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 4 周内接受过抗体类药物治疗或2周内接受过化疗(除外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或小分子靶向治疗或姑息性放疗等; 2 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未恢复至CTCAE v
完整入选标准
1 年龄≥18岁,男女均可;
2 Ib期:必须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排除肝细胞癌和甲状腺癌),经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或无有效治疗手段。 II期,队列1: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驱动基因阳性需排除)、RCC(透明细胞型,或伴有肉瘤样分化)、HCC(BCLC分期B或C期,Child-Pugh A级);既往经PD-(L)1抑制剂治疗后耐药;既往系统治疗线数≤2。 II期,队列2:无法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或复发性RCC(透明细胞型,或伴有肉瘤样分化);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疾病的系统治疗。
3 根据RECIST v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4 必须提供经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的存档或新鲜活检局部晚期/转移性疾病的肿瘤组织样本或组织切片,如果无法进行活检,允许提供接受辅助/新辅助化疗前获得的样本;
5 Ib期和II期队列1:ECOG体力状态评分为0或1分;II期队列2:Karnofsky体力状态(KPS)评估≥70;
6 预期生存≥12周;
7 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14天内没有给予造血生长因子、输血或血小板治疗);
8 对本研究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完整排除标准
1 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 4 周内接受过抗体类药物治疗或2周内接受过化疗(除外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或小分子靶向治疗或姑息性放疗等;
2 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未恢复至CTCAE v5.0≤1级的毒性,除外脱发或研究者评估为无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值;
3 患有高血压且降压药物治疗血压未获满意控制者(定义为:收缩压>150 mmHg,或舒张压>90 mmHg),既往出现过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者;
4 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28天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开颅、开胸或开腹手术)或者筛选时仍存在未愈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
5 Ib/II期:既往接受过仑伐替尼药物治疗或参加过仑伐替尼仿制药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II期队列2需排除以下情况: 1) 既往接受过PD-(L)1,PD-L2,CTLA4抑制剂或其它特定靶向T细胞共刺激通道或免疫检查点通道的药物治疗抑制剂治疗,或参加过国内外均未上市PD-(L)1抑制剂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2) 既往接受过靶向VEGF通路药物治疗的受试者;
6 II期队列1:既往出现过对PD-(L)1抑制剂治疗不耐受,即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3级免疫相关不良反应(irAEs)(除外可通过激素替代治疗控制的内分泌毒性); ②≥2级免疫相关心肌炎; ③任何级别的导致永久停药的免疫相关性不良事件;
7 既往有严重消化系统疾病会影响仑伐替尼/舒尼替尼口服吸收的情况,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有胃肠道穿孔和/或瘘管病史、消化性溃疡病史、完全肠梗阻或需要肠外营养的不完全肠梗阻;
8 有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脑血管疾病,具体详见方案;
9 活动性、已知或可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只需要生理性激素替代治疗的患者可以入组);
10 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14天内使用过或需要进行>10 mg/天的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系统性皮质类固醇治疗者;
11 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28天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减毒活疫苗。允许接种不含有活疫苗的季节性流感疫苗或Covid-19疫苗;
12 已知或可疑有间质性肺炎的受试者;放射性肺炎或其他可能会干扰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或处理的、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中重度肺部疾病;
13 在筛选时需要使用全身性抗菌、抗真菌或抗病毒治疗的任何严重的活动性感染,包括活动性结核;
14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病史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者;
15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DNA≥104 拷贝数/mL)或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且HCV-RNA定量检测结果大于检测的下限);
16 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6个月内有严重消化道出血或活动性咯血或其他严重出血病史;
17 伴有无法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需要反复引流的腹水(≥1次/月);经过引流后症状稳定的受试者可以考虑入组;
18 已知的活动性/症状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对于既往接受过治疗的脑转移受试者需要根据方案规定判断是否可以入组;
19 5年内患有其它原发性恶性肿瘤,根治术后完全缓解且在研究期间不需要其他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浅表膀胱癌或宫颈/乳腺等其他原位癌可以考虑入组;
20 对任一研究药物成分或任何已知辅料存在禁忌证或超敏反应病史;
21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育龄妇女受试者或伴侣为育龄妇女的男性受试者不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药物治疗后5个月内采用高效方法避孕者;
22 影像学提示存在主要血管侵袭或浸润(由千存在与仑伐替尼治疗后肿瘤缩小/坏死相关的严重出血的潜在风险),若研究者评估风险可控后可考虑入组;
23 研究者评估存在其他可能干扰受试者参与研究程序或不符合受试者参加研究最大获益或影响研究结果的情形:如精神病、吸毒或药物滥用等病史,具有临床意义的任何其它疾病或状况,存在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等。